經濟日報北京12月12日訊(記者 曾金華)財政部11日發布通知表示,經國務院同意,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繼續征收民航發展基金和旅游發展基金。
上述兩項基金都屬于全國政府性基金,根據此前的相關文件,征收至2015年12月31日。財政部表示,繼續征收是為加快民航業和旅游業發展,改善民航和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,擴大有效投資,釋放消費潛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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