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證券網訊 10日,國土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,發布針對旅游業等新產業、新業態用地方面的系列支持政策。
據經濟參考報12月11日報道,今年9月份,國土部曾經會同發改委、科技部等五部委出臺《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》。日前,國土部再度聯合住建部、國家旅游局出臺了《關于支持旅游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》。
另據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竇敬麗介紹,為了支持培育發展新產業、新業態,近期國土部聯合多部委出臺了系列針對新產業、新業態的用地指導意見。“尤其是針對處于創業起步階段的中小微企業‘拿地難’的問題,這些扶持政策給予了‘特別空間’。”
竇敬麗說,針對單一生產功能的開發區、產業集聚區,可按照統一配套、依法供應、統籌管理的原則,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,適當安排建設用地用于商品零售、住宿餐飲、商務金融、城鎮住宅等,推動相關區域從單一生產功能向城市綜合功能轉型。
值得一提的是,政策提到,光伏、風力發電等項目使用戈壁、荒漠、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,對不占壓土地、不改變地表形態的用地部分,可按原地類認定,不改變土地用途,用地允許以租賃等方式取得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、移動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積小、需多點分布的新產業配套基礎設施,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等。
此外,針對新產業新業態的用地指導意見,還包括支持“互聯網+”行動計劃實施部分。在不改變用地主體、規劃條件的前提下,對于開發互聯網信息資源,一級利用存量房產、土地資源發展新業態、創新商業模式、開展線上線下融合業務的,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。過渡期滿,可根據企業發展業態和控制性詳細規劃,確定是否另行辦理用地手續事宜。 |